关于毕业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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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毕业生档案是什么?
A: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毕业生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反映的德、能、才以及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
因此,学生毕业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的到达用人单位受重视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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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毕业生档案有何作用?
A:
1.确定本人身份、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学习经历、工作过程等历史资料;
2.职称评定、出国、升学、婚育等手续办理的凭据;
3.毕业生的档案转移和去向,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毕业生应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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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毕业生档案包括什么材料?
A:
毕业生档案一般包括以下材料:
《学生毕业生登记表》;
记录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及实验、实习、设计等成绩的《成绩登记表》;
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
党团关系材料;
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
毕业生报到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白色副本);
论文考核评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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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毕业生档案的去向?
A:
1.已有就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根据毕业生“报到证”的去向(抬头或备注)填写档案投递地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2.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按学生读研所在学校地址投递档案;
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转递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保管;
4.已办理出国的毕业生按其生源地地址将其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留学服务中心;
5.既没有就业单位,也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学校则一般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保管。(与报到证抬头或备注一致)广州生源一般转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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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毕业生档案如何转递?
A:毕业生档案由专用通信方式机要通信转送到档案接收单位,不能由个人携带。机要通信是比普通邮政更为保密、安全、准确的档案转递渠道,要求档案接收单位地址准确、详细。毕业生离校后,学校档案室将根据就业派遣方案转递毕业生档案,因地址不详无法投递的档案材料一年内发回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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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毕业生档案去向信息如何查询?
A:毕业生应及时向档案接收单位了解本人档案的情况,并确认档案材料是否齐备,如有错漏及时与学校联系。
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取消暂缓就业后,可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凭身份证号、姓名查询档案寄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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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毕业生报到后找不到档案怎么办?
A: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学生一般在规定投寄的时间内将档案通过机要转递出去,用人单位也可以开具证明,派人到学校取。但毕业生本人不得自己携带。毕业生报道后超过三个月的时间还找不到档案,可以通过学校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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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成为“死档”怎么办?
A:
1.补办存档手续:
未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去人才市场补办;
超过择业期的,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重新办理(前提不超过35岁)。
2.咨询办理:
档案在自己手上的,应尽快向人才服务机构咨询;
若档案被打开,资料需要向有关部门核实。
3.补齐代管费:
档案留在人才服务机构超过5年没有理会的,只需补齐代管费,办妥手续即可。
由于每个学校的情况不尽相同,具体可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辅导员,以上流程介绍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