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代理、人事挂靠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以契约形式实现人事人才服务的制度。简单地说,是指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外的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人才市场)代替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档案、户口)接收手续,使得毕业生档案、户口等可以顺利转移到用人单位所在地。
(一)人事代理的对象
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适合办理人事代理的主要有几类:
(1)被无主管部门的非公有制企业(如中外合资、合作、独资、镇区、村办、内联、私营、个体企业和驻外联络办事处、民办科研机构等单位)录用,而该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权,无法解决档案户口问题;
(2)没有落实就业单位;
(3)近期工作有可能产生变动;
(4)拟继续升学深造,想保留户口与档案;
(5)其他情况等。
上述毕业生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生源地政府人事部门属下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人事关系挂靠或档案托存手续。由于与政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有很多程序和手续交由代理方承担办理,因此,委托代理的毕业生可以节省大量时间与精力。
(二)人事代理提供的服务
对毕业生而言,办理人事代理首先解决了落户的问题,其次保证了毕业生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工作,其本人的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策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人事代理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内容,毕业生可享受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1)保留毕业生的国家干部身份,保管人事档案;
(2)管理党团关系;
(3)计算连续工龄;
(4)代办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等);
(5)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出国、升学、结婚等各种证明和办理相关事宜;
(6)代办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整、转正定级、职称评定;
(7)代办 证件申办与年审(如驾驶证等);
(8)为符合接收条件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办理入户。
备注: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注意:未就业毕业生回生源地后,亦可在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人事挂靠手续,转正定级、计算工龄等人事手续与广州的人才服务机构基本相同。
(三)人事代理的办理程序
各地毕业生人事代理都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委托属下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详情可检索并登陆相关的网站查询。以下以广州市为例,介绍人事代理大致的办理程序。
外地生源毕业生人事代理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初步用工协议,或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2)用人单位到当地人民政府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管理机构的代理部门(如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各区人才交流中心、广州市高中级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等)领取有关表格填写申请。单位也可委托毕业生本人办理;
所需材料:①用人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码复印件;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就业协议书三份(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3)人事代理部门审核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申办入户指标;
(4)审批通过后,人事代理部门通知单位和委托人领取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回单位盖章,并交回学校进行就业派遣;
(5)毕业后,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代理部门报到,签订代理合同、缴纳人事代理费,由人事代理部门办理入户指标卡;
(6)毕业生到人事代理部门领取入户指标卡,办理入户手续;
(7)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备注:本地生源的毕业生不需要申办入户指标,其他程序基本相同
(四)什么是“空挂档案”
即在非生源地无具体就业单位而将档案、户口挂靠人才市场的。“空挂档案”往往会给毕业生带来许多不利情况,主要有:
(1)根据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派遣相关规定,空挂档案的毕业生不做调整改派,如在空挂暗杆后毕业一年内,考取机关、事业单位需重新签发《就业报到证》,将不获受理,只可按照社会人员调动形式办理人事关系的转移。
(2)空挂档案是,毕业生与人才市场往往是签订虚假的协议或劳动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在以后办理转正定级、职称申报等手续时会出现“签约”单位不能申请办理的情况,从而影响毕业生的人事关系手续的办理。
(3)各地政府机构对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许多帮扶政策和措施,如果毕业生办理空挂档案,则不能列为“未就业”毕业生,也不能享受相关的帮扶政策,甚至是出现自己出钱帮一些人才机构赚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所以毕业生如非必要,不要办理空挂档案,以免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人事代理还需要注意:
近年来社会上人事代理较为混乱,出现自称学校或者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QQ、短信、微信等形式恶意散布虚假信息,声称“档案回生源地会造成干部身份丢失、造成黑户”等,欺骗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人事挂靠手续,给毕业生带来重大损失。为保障毕业生的切身利益,避免上当受骗,有关人事代理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在公众号后台咨询高老师或留言,将为你提供正规、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党团关系介绍信
1、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毕业前必须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理《中国共产党党员介绍信》,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关系转入手续。
2、党员档案:
毕业生党员档案原则上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自带党员档案的也可由学院封口盖章后,由本人转出组织关系时自行携带,及时交至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办理流程: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迁移:
以团支部为单位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有团支部负责收起团员证,检查、核实各有关项目(年度注册、团费收缴等)后交给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直接办理转出手续。
三、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说明:
1.学校出具在校就读学生的计划生育证明供学生毕业就业、升学、迁移户口使用。
2.在校就读期间因个人原因(银行抵押贷款、购买房产、办 理各种注册执照、出国公证等)需出具婚姻证明的,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3.户籍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开具证明率要求达到100%。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规定,离校后学校将不再出具计生证明。
4.户籍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学校无法开具计生证明,由学生本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居委会地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5.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要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及计划生育相关手续者,须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规定中断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办理。
办理流程:
1.由各学院负责填写毕业生开具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汇总表。
2.学院统一收齐《学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表,先由本学院签注意见、盖章后,带上汇总表到计划生育办公室加审核意见、盖章。
3.各学院将已加审核意见、盖章的《学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4.如需办理全国通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的毕业生在7月1日前到所在户籍地办理。建立暂缓就业生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政审、思想政治调查表
毕业生政审、思想政治调查表办理流程:
毕业生因公 务 员考试等原因需要政审的,由所在院系主管毕业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毕业后一年以内,因单位需要政审的,可回校办理。毕业生先填写政审表本人该填写的部分,由所在院系主管毕业生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注:一般学校证明的只体现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表现。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公务 员 考 试等原因需要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毕业生,先向学校保卫处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办表》,填写后由院系开具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学校档案处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到学校保卫处办理证明。
由于每个学校的办理流程会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辅导员,以上流程介绍仅供参考。